做人做事处处都要体现一个“实”字
发布时间:2017-08-01 点击量:1109 分享到:
7月27日,安塞分公司支部利用测井工作空闲之际,组织党员怀着崇敬的心情走进了习近平总书记奋斗过的那片热土―-延安市延川县文安驿镇梁家河村。习总书记当年插队时住过的窑洞、土炕昭示着我们,筑坝淤地的攻坚克难精神激励着我们,敢为人先建设全省第一口沼气池的胆识鼓舞着我们……
梁家河之行给我们最大的感受是,习总书记在梁家河做人做事处处都体现了一个“实”字。习近平后来也谈到在陕北七年工作生活经历时说,“最大的收获是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实际,什么叫实事求是,什么叫群众,这是让我获益终生的东西。”可以说,四十多年前,年轻的习近平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,诠释了“三严三实”这个做干部的重要遵循。
听乡亲们介绍,当年习总书记担任村支书时,办事坚持原则,为人实在,重情重义。有一次,队里的拖拉机需要拉到县城维修时,村民梁玉忠买了3包两毛钱的烟,用于请人帮忙抬机器,回来后找报销,因为不符合队里规定,坚决不报销。不久后梁玉忠的父亲病重,习近平自掏腰包买了3斤肉去看望。在那个一年难得吃上一次肉的年代,这件事让梁玉忠一家十分感动。从这些日常小事中,我们可以看出习总书记既重情重义又坚持原则,让我们深受教育:一是坚守原则,底气充足;二是坚守原则,满腔正气;三是坚守原则,暖人之气;四是坚守原则,苦练丹田真气。
其实在安塞分公司实际工作中,我们也经常会遇到某些帐处于能报不能报边缘,时常遇到职工诉求不一、意见分歧、工资分配多寡、安全和效益矛盾、公家得与失、个人得与失、小组得与失等,都需要我们去裁决。看了习总书记的做法信心更加坚定,不能开的口子坚决不开。在解决实际很多问题上,我们坚持“民主集中、坚持原则、公私分明、集体优先”的十六字原则。没有规矩不成方圆,如果不讲原则,葫芦僧判葫芦案,那什么都会变成一锅粥。这样,职工也看不起我们,我们在单位做工作也站不住脚,气短手软。坚持原则必定会伤及部分人的利益,会得罪人,但是我们行得端、做得正,不能办的事情坚决不办;而且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为职工群众多办事、办好事,“真诚如歌天地远”,只有干部对职工有感情,职工才会把干部当做“自家人”,我们才能赢得职工群众的信任和拥护。
这次参观学习虽然时间短暂,但是对安塞分公司的党员干部起到了很好的警示训诫、心灵感触作用,使大家在思想上接受来了一次深刻洗礼。结合党员“四我”主题活动,更加坚定了我们干事创业的信心,作为党员领导干部,要紧密联系分公司实际,按照队上统一部署,加强测井技术的研究与实践,攻坚克难,以梁家河人拼搏创业和“山高万仞人为峰”的精神,努力开拓水平测井市场新领域,做实测井工作,使安塞分公司在转型时期努力实现稳步发展。